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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统计调查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与专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具体包括: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4.职业素养: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5.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扎实;能适应经常性入户调查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及其他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本人及直系亲属参与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相关活动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如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办公室(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8楼847办公室)。

  (3)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模板,需本人签字确认)。

  2.资格审查

  ①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发现问题我单位均有权取消相应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与地点:2025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考点设在宜春市中心城区。

  (2)考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逻辑推理、公文写作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等。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短信告知考生。

  (4)面试入围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者不予递补)。

  2.面试

  (1)时间与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或其他不适合岗位的情形。

  (四)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需重新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

  3.本次聘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考生警惕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二)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5-325959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