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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城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大专项人才引进步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转发〈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文〔20221号)、中共通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隽编发〔20234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278名,现公告如下:

2023年通城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设专项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278个,其中:高中76个,中职13个,初中95个,小学94个。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各学段学校学历学位要求

1.中学: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中职:

中职文化教师类: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中职职业教师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小学: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师范类专业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特殊学校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院校批次的确定,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要求有学位证。

(二)专业

1.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

2.本科学历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学科与岗位计划表所要求一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全日制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1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1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02312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通城县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公告将在通城县人民***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高校网站、宣传栏、就业指导部门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通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报名时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者缴费,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时告知缴费办法。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不予退款。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采取在相关院校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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